去年六四集會案 5人認罪 案件押後至本月12日處理

去年六四集會案,8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5人認罪,其中蔡耀昌及梁耀忠毋須還押,其餘3人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或還押。法官將他們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11月12日處理。 案情指,李卓人當晚在維園帶領其他被告燃點蠟燭,他當時表示即使警方禁止公眾集會,眾人仍會堅持到維園燃點燭光,他又呼籲公眾在香港其他地方點起燭光。李卓人帶領大部分被告進入維園足球場,手持蠟燭,他又高叫涉及六四、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反修例的口號。 案情提到,李卓人在集會完結後接受傳媒採訪,期間現場有人重複高叫涉及香港獨立的口號,其後部分人手持「光時」旗幟,高叫港獨口號,在維園內走動。 至於否認控罪的被告是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