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沙田示威3男承認暴動 分別囚3年4個月及4年

3名男子早前就去年7月沙田新城市廣場反修例示威,承認暴動罪,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案發時16歲的中學生被判監3年4個月,24歲被告及51歲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 法官強調,判刑要具懲罰性及阻嚇性,又指暴動罪控罪嚴重在於他們共同犯案,每人的罪責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