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上月底79宗涉新冠病毒僱員補償確認為工傷個案

勞工處去年1月至上月底,合共接獲541宗懷疑因工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僱員補償個案,包括2宗致命個案。其中79宗個案已確認為工傷,相關僱主須承擔補償責任。 處方說,大部分個案向勞工處呈報時,未能確定有關員工是否在工作期間或有其他感染源頭,因此僱主需時自行調查或待勞工處協助搜集醫事報告等資料,就個案是否屬於工傷給予意見。 在500多宗個案中,115宗個案因為不同原因,如僱員撤銷申索或確認僱主沒有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負補償責任;79宗已確認為工傷的感染個案,63宗個案有待完成病假跟進手續或等待判傷;另外有11宗個案,在僱主按法例支付補償後已解決,涉及的缺勤日數由零至40日不等。 勞工處正跟進其餘的352宗個案,包括2宗致命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