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0日多區衝突 4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去年11月10日多區發生衝突,警方在旺角拘捕多人,包括1名消防員在內的4名男子,分別被控管有違禁武器、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4宗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4名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4日,以索取律政司意見,消防員及銀行職員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看管,倉務員及文員續准保釋外出。 辯方不反對押後,但就不滿控方早前申請押後10周,原以為控方工作已完備,促請控方就調查進度及法律指示有任何進展,早日向辯方交代。辯方亦投訴現時只收到2份警員口供,未收到其他控方文件,希望控方盡快提供儲如錄影片段、閉路電視片段、化驗所報告等文件。 33歲消防員方志雄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項罪名,控罪指被告當天在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涉嫌襲擊及抗拒署理警長X,並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槌及摺刀。 報稱任職銀行職員的25歲被告趙皓雋,被控涉嫌管有攻擊武器罪,控罪指他同日在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外管有2枚汽油彈,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他另涉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毒藥。 報稱任職倉務員的20歲男子胡添榮則,他被控於同日在旺角旺角道近上海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鐵通,他以工作為由申請縮短宵禁時間,獲法庭批准。 報稱任職文員的25歲被告李日,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控罪指稱他同日在上海街及弼街交界管有伸縮棍,他與胡添榮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