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37個涉司法覆核法援申請 批出27個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濫用法律援助的情況,法律援助署指去年接獲437個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批出27個法援證書,勝訴率約七成,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有關法援個案支出約3600萬元,佔年度費用總額約5%。 民主黨許智峯說,擔心當局禁止某些市民申請法援,剝奪他們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的權利。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說,不會評論最近傳媒報道某一個案,根據《法律援助》條例,若同一申請人就某案件申請超過兩次,或申請不同類別案件超過四次,他有權禁止有關人士申請三年。但他說,毋須擔心署方濫用權力,因為申請人有上訴渠道,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可作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