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首九年僱主遣散費長服金支出封頂

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最新方案,將專項戶口與資助金額脫鈎,取消對沖首9年僱主每年支付的遣散費及長服金首50萬元會設封頂金額,餘下的款項由政府支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記者會上說,原有方案設計上較複雜,希望優化的新方案,計算方法可讓僱主更清楚明白、預先了解可獲資助的金額,並聚焦支援中小微企。 被問到新方案提出首3年的遣散費及長服金,僱主須承擔每名僱員一半金額,以3000元為上限,餘下的由政府補貼,金額會否太低。 羅致光說,在取消對沖的措施生效日前,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只是由生效日起累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能對沖,因此生效當日的相關金額由零開始計算,預計每宗個案頭幾年涉及的遣金額將會相當低。 羅致光又指,首3年以3000元為上限,是期望在措施生效初期,為僱主提供更多協助,認為金額不算特別低,同時政府亦給予時間,讓僱主在專項戶口儲錢,相信一段時間過後,僱主對措施有所掌握,措施衍生的困難和政府的資助比例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