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積金對沖方案 商界不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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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擬於農曆新年前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拍板,有消息指政府將維持長服金及遣散費以僱員最後月薪的三分之二計算,但上限降至二十萬;初步方案是僱主額外付出僱員薪酬的百分之一,儲至專用戶口,預計所需儲蓄約為公司全體員工年薪的兩成,若未能支付員工長服金或遣散費,政府會提供補貼,但不設基金池,亦未就補貼金額及年期作最後定案。有商界代表不滿,要求政府必須長期「落水」注資,補貼不能有時限性,否則難以接受方案。勞方代表則對有關方向表示歡迎。 商界要政府長期補貼 取消強積金對沖討論多時,有政府消息透露,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正考慮維持長服金及遣散費的計算方法,繼續以僱員最後月薪的三分之二計算,不會下調至二分之一;但另一方面會降低最高領取金額的上限,由原定的三十九萬元降至二十萬元。 消息指,政府現時的初步方案是僱主額外付出僱員薪酬的百分之一 ,再儲至專用戶口,預計所需儲蓄上限約為公司全體員工年薪的兩成。政府會提供補貼協助中小企支付不足的差額,但不會設基金池;至於補貼金額及年期,消息透露政府仍在計數商討,憂慮補貼總額即使加碼至二百億元亦不足以「埋單」,強調政府不會長期補貼。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榮譽會長施榮懷表示,上屆政府提出的對沖方案以十年為補貼期,年期過短,指出政府不應設具時限性的補貼,須長期落水補貼。 施榮懷指出,強積金立法推行時,政府以對沖說服工商界接受方案,現時提出取消對沖是「令當時哄工商界接受的理據講不清。」他強調,現時商界主要關注政府「注資有幾深、金額有幾大、年期有幾長」。 對於僱主未來或要額外付出僱員薪酬的百分之一,施認為政府須作出相應補貼,否則中小企須花十多年時間,方能儲蓄至全體員工年薪兩成的目標。至於政府降低最高領取金額上限至二十萬元,他形容做法稱不上為大讓步或派糖,指出現時能領取長服金及遣散費達三十九萬元的中小企僱員少之有少,平均而言,大部分僱員的領取金額低於十萬元,因此政策未能讓中小企受惠。 勞方滿意方案 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表示,對於方案維持以僱員月薪三分二計算長服金及遣散費,勞方表示歡迎及滿意,但需待政府提交具體受影響人數,才再探討方案的可行性。他又表示,現時政府尚未向勞方諮詢及透露方案最新擬定的內容,希望政府能盡快與勞顧會商討,又強調不希望今屆政府重現「未向勞資雙方摸底,先在行會通過方案」的情況。本報記者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