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少女台灣被殺案 同行男友警誡下承認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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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後重申,修訂《逃犯條例》目的為處理台灣殺人案。案中遇害的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去年在台灣被殺,其同行男友陳同佳,今天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洗黑錢及三項盜竊交替控罪,法官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案情透露,現年20歲的被告陳同佳去年返港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謀殺。

案情指,陳同佳去年3月13日向警方承認謀殺潘曉穎。他在警誡下表示,前年12月得知潘曉穎懷孕,去年2月8日與潘曉穎遊台灣,於2月17日凌晨兩人爭執,潘曉穎稱腹中嬰兒屬她的前男友,陳同佳稱看到一段潘和一名不知名男子性交的片段。陳同佳將潘曉穎頭部撞向牆,並將她強行按在地上,用雙手將她勒斃,10分鐘後潘曉穎死亡。陳同佳其後將潘曉穎的遺體放入行李箱,將她的個人物品放進4個膠袋,早上棄屍,同日晚上返港。

陳同佳被控洗黑錢及盜竊交替控罪,案情指,被告去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間,四度干犯洗黑錢罪行,涉及死者一張銀行卡、一部數碼相機、一部iPhone 6、2萬元台幣及1.92萬元港幣。被告曾用死者的銀行卡提取2萬元台幣,返港後再先後3次用死者的銀行卡提取共1.92萬元港幣。

陳同佳去年2月17日早上獨自離開酒店(右)。資料圖片
陳同佳去年2月17日早上獨自離開酒店(右)。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一直以急於處理台灣殺人案為理由,要求修訂《逃犯條例》。李家超今日指,政府相當心急,已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協進會」)及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的平台,向台灣方面提出商討,看看如何跟進司法互助及移送逃犯的工作。李家超說:「我們其實書信往來已經交流過好幾次,但是今個月我們亦通過『協進會』和『策進會』這個平台,向台方提出大家見面商討這項事情。我們會本着一個互相尊重,只談個案,很務實去處理。」

協進會在2010年4月成立,與台灣方面成立的策進會作對口,旨在促進兩地的交流與合作。2009年10月,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告》提出,因應兩岸關係發展新形勢,香港將積極開展與台灣在經濟、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合作,並建議推進港台關係發展策略,其中包括建立新的合作框架,以推動與台方多範疇和多層次的交流。

協進會是非官方機構,由財政司司長出任榮譽主席,全國政協委員李大壯任主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任常務副主席,多個政策局及相關機構,包括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旅遊發展局、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等高層代表,亦出任協進會的理事,負責審理協進會的工作。至於台灣策進會,董事長是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前主任路平,副董事長是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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