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向流亡港青餐廳潑雞糞 法院憂再犯准羈押禁見

莫男(左二)被警方逮捕。
莫男(左二)被警方逮捕。

台灣台北一名莫姓男子,上周五(16日)涉向一間聘請流亡港青的餐廳潑雞糞,及後被捕。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莫男的犯罪動機是金錢誘惑,日後可能因經濟困窘等,再次鋌而走險,遂裁准羈押禁見。莫男事後亦承認涉傷害、恐嚇、毀損、公然侮辱的犯罪行為,警方周日(18日)下午將莫男及涉嫌教唆其犯案的3名疑犯移送台北地檢署。

法院認為,莫男向警方交代情況時前後不一,又刪除通話紀錄、丟棄犯案時所穿衣物和水桶,事發時戴口罩遮蓋面部,這些行為已顯示他的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毀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法院指出,莫男與餐廳的員工無私人恩怨,而是金錢誘惑犯案,可見其自我約束能力不高,目前又沒有穩定收入,容易受他人蠱惑再次犯案,遂裁准對他羈押和禁止接見通信。

莫男被捕後,曾向警方辯稱前一日在餐廳用餐,在菜餚中發現一隻曱甴腳,回家後腸胃不適肚子痛,到藥房買藥,又向警方出示藥袋與菜餚曱甴腳的照片。惟警方認為,莫男的行為是企圖混淆警方調查方向,應是其自導自演,製造個人不滿店家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