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過同性婚姻法 蔡英文:這就是大家的台灣 每個人都一樣 郭台銘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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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的支持者熱烈慶祝。美聯社
同性婚姻的支持者熱烈慶祝。美聯社
台灣立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支持者擁抱慶祝。美聯社
台灣立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支持者擁抱慶祝。美聯社
 大批同性婚姻支持者在場外集會。美聯社
大批同性婚姻支持者在場外集會。美聯社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性婚姻專法,將同性婚姻相關權益納入法律保障。這令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專法通過後,台灣總統蔡英文表示這就是大家的台灣,民主、自由、平等,「在台灣的2300萬人,每一個人都一樣,我們都一樣」。擬參加國民黨黨內總統初選的郭台銘則說,修法結果沒有遵照公投實質的民意,有一點遺憾,但立法院有其職權,既然已經訂出法律,「我們是法治國家,我表示尊重」。

台灣婚姻平權運動,經歷大法官解釋憲法與公民投票等階段,到最後立法院會周五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相同性別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有關法律本月24日實行。

台灣同性婚姻立法過程曲折,民進黨立委先提出有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案,並於2016年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併案通過初審。但為了符合2017年5月的大法官釋憲及去年的公投結果,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緊接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今年5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曾在本月9日及14日召開朝野協商,處理該三個草案,但各方並未達成具體共識。

立法院今天上午11時開始處理同性婚姻專法立法,朝野黨團昨天召開會議,擬定策略及凝聚共識,對於專法內容,各陣營部都有不同聲音。不過,到了表決時,關鍵的第二條「同性關係」和第四條「同性可結婚登記」,有國民黨立法委員投票支持民進黨方案。

其中,在攸關「同性婚姻」定義的第二條,國民黨少壯派立委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為洲、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八人,不顧國民黨團決議,轉而贊同民進黨的修法版本。至於「同性婚姻登記」的第四條,國民黨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七人,贊同行政院提出的再修正版本。這兩條最後都順利通過。

國民黨台北巿議員徐巧芯在Facebook表示,自己不是立法委員,意見縱然與黨團不同,亦不會被處分,很多話可以說得很輕鬆,「但今天,有八位國民黨的立委一起支持了關鍵的第二條;另外關鍵第四條也過關了」。她說,「反對的立委和團體,我完全認為他們的意見也應該被尊重,不需要用透過批判的方式再造成對立」。她並肯定現場的立委,「但在這麼大壓力下仍然堅持投下贊成票的立委,不管藍、綠,都值得掌聲!」

三讀通過的第一、二、四條的條文為:「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親子關係方面,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再修正動議,三讀條文為「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准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准用民法的「繼親收養」規定。另外,雙方當事人財產制,則准用民法親屬編關於夫妻財產制的規定。雙方當事人的監護、扶養義務、繼承權利等,都准用民法相關規定。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立法院通過後於Facebook貼文表示,4年前她說過「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經過這些年的共同努力,「我們做到了」,這就是大家的台灣,民主、自由、平等,「在台灣的2300萬人,每一個人都一樣,我們都一樣」。她強調,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呼籲全民學習理解和共存,攜手向前。她說,今天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因為台灣人展現了這塊土地良善的價值,願意學會去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讓每一個人被公平對待。

擬參加國民黨總統初選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被傳媒問及此事時表示:「修法結果沒有遵照公投實質的民意,有一點遺憾,但立院有他的職權,既然已經訂出了法律,我們是法治國家,我表示尊重。」

立法院內表決時,立法院外下起大雨,隨着逐條表決通過,天氣逐漸放晴。「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在立法院外的集會現場拍下照片後上傳粉絲團,並寫下「立法院外傾盆大雨終於停了,雨停後,不僅撥雲見日,剛剛更在青島東路與中山南路口升起了這道彩虹,如同平權終將突破難關!」網民表示「原來今天下雨就是為了綻放彩虹」、「好美的彩虹~~感動得想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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