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日日爆 議員:雙方有責 輕判捱鬧 法官怨律政司請食死貓

《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中)前年8月被佔據香港機場的示威者禁錮和襲擊。
《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中)前年8月被佔據香港機場的示威者禁錮和襲擊。

司法亂象無日無之。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前年8月在香港機場遭人禁錮和襲擊,案件昨天在區院判刑。該案主審法官李慶年有感而發,批評律政司過往在反修例案件原審時沒有向法庭提供足夠協助,當法庭輕判後卻積極上訴,令下級的原審法官「食晒死貓」,更被上訴庭狠批「錯到無可再錯」。有議員斥律政司及法官互相批評並不恰當,認為兩方都有不完善的地方,導致有嚴重案件被輕判及多名被告棄保潛逃,促盡快進行司法改革。

李官早於審訊付國豪案時已有「怨言」,案件原本排期審訊8天,但到去年10月30日踏入審訊的第8天時,連控方的案情仍未完結,案件被迫押後逾半個月,他當時表示司法機構常遭人詬病「審案審得慢,排期排得耐」,擔心案件若再延誤,「會唔會煽動他人仇恨司法機構?」

案件經過最少11天的審訊,至本周作出裁決。李官昨天表示,法庭判刑時必須衡量示威事件對社群的影響,更慨嘆:「如果我接納晒辯方所講嘅嘢,上訴庭又會譴責我錯到無可再錯,有政客又會叫我哋進行司法改革」。

李官形容下級原審法官現時情況「好嚴峻」,辯方要求法庭輕判,惟輕判後律政司積極上訴,上訴庭又會譴責原審法官判刑過輕,「永遠都係基層法官衰」。李官說:「以前楊振權副庭長唔係咁(口架),最多係唔同意你嘅法律觀點,邊有依家咁,話你『錯到無可再錯』」。

政界斥監督不力 檢控屢次甩轆

李官批評律政司檢控官在原審階段未就判刑給予意見,留待上訴時才「表達立場」,令下級的原審法官「食晒死貓」,而且「不斷被人有組織地煽動仇恨同攻擊」。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形容,李官是藉機會「埋怨」,惟她認為律政司及法官互相批評並不恰當,社會觀感欠佳。梁指,律政司及法官均有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執法、檢控及法庭三大部分均有份拖延案件審訊,是「一層層積壓落嚟」,律政司有責任監督,惟內部亦有一些搞事分子,以致出現「甩轆」情況,多次「放生」被告。

梁表示,自2014年佔中後,法官基於自身的政治理念,表達太多對被告的同情說話,會打擊司法機構的公信力。梁直指,「司法機構最好都係講法律」、「蒙上雙眼做正義女神」,只基於法律觀點進行審訊則最合適,她促請盡快重整司法機構的形象,重新獲取市民信任。

議員周浩鼎則認為裁判官的整體質素值得存疑,他們很多時判出的刑罰過輕,甚至錯誤使用法律原則,接二連三地犯上系統性錯誤。周指律政司有責任就量刑不公提出上訴,惟過往提出覆核及上訴時均不夠積極,故更應進行改革。周認為,律政司與司法機構對於設立量刑委員會的態度是「一齊抗拒」,惟許多西方國家有值得參考的經驗,證明並不會侵犯司法獨立。此外,周批評律政司的檢控程序「拖得太耐」,若然有足夠證據,則應及時作出檢控,否則將影響證人的相關記憶。

律政司﹕控方不應透過訟辯影響量刑

律政司同日回應李慶年的言論,指檢控人員在判刑程序上擔當的角色,是協助法庭判處適當刑罰,及避免法庭犯上可導致上訴的錯誤;惟檢控人員不應企圖透過訟辯而在判刑輕重方面影響法庭。律政司會檢視該案例並作出適當跟進,但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未完結,因此不作進一步評論。



被告畢慧芬判囚5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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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賴雲龍判囚6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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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年
李慶年
律政司檢控官被指在原審階段未就判決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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