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倡規管旁聽 未授權發布可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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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就修例容許法庭透過遙距聆訊處理案件,公布諮詢文件,提到因更易被人記錄及發布聆訊內容,建議新增2罪行規管:未經授權記錄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發布最高可判監5年及罰款10萬元。據文件釋義,「記錄」指製作或產生影像、語音記錄,包括可實時傳送的作為;可藉實物或電子形式保留或儲存。律師和記者仍准庭內筆錄,並為各自合法目的發布有關資料。有關諮詢為期3個月至9月15日。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司法機構倡規管旁聽-未授權發布可囚五年/32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