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實施社交距離措施以減少人流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司法機構今日宣布,因應最近的公共衞生情況,雖然法庭聆訊和登記處事務一般維持進行,但司法機構會實施增加社交距離的措施,以確保在情況許可下法庭可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 增加社交距離的措施將減少法庭整體能處理的事務,法庭聆訊或會被分隔處理及╱或延期。就訴訟各方而言,除非接獲法庭的其他指示,否則應視作法庭聆訊如期進行。如任何程序需延期或再次排期,法庭將給予指示。法庭和法庭大堂將繼續設人數限制。 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將繼續按正常時間辦公,即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以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但將實施特別行政措施,包括把登記處的範圍由現時的位置擴展到同一法院大樓的其他地方,以減少人流和可能出現使用者過於密集的情況。法庭使用者抵達法院大樓後,會獲得清晰指示。登記處範圍將繼續設人數限制。 其他的法庭辦事處(例如會計部)的辦公時間維持不變,但司法機構會在適當情況下,繼續在該些辦事處範圍設定人數限制。 法庭將繼續鼓勵法庭使用者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法庭事務,包括在適當情況下,透過視像會議設施進行遙距聆訊,以及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 高等法院大樓餐廳和西九龍法院大樓小食部仍然關閉,直至另行通知。至於位處法院大樓內但由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營運的辦事處,法庭使用者可直接向相關的服務提供者查詢該些辦事處的開放詳情。 司法機構會因應當時的公共衞生情況,嚴格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包括加強清潔和消毒公用地方,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接受體溫檢測,除非法官另有指示,須時刻佩戴口罩,實施必要的排隊及其他管制措施以控制人流和避免人群聚集。 法庭內的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減少約一半,並繼續採用棋盤式座位安排,以及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轉播法庭程序。此外,法庭大堂、登記處和會計部等範圍將繼續設人數限制,避免聚集。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異常,及╱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樓,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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