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陸續向公務員發出宣誓通告及聲明書

政府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並效忠特區,各政府部門公務員陸續接獲有關通告及聲明書,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簽署聲明。聲明提及,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 聲明書連同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附件發放。聲明書要求,簽署人寫上姓名、身份證號碼、職級及日期。附件則解釋宣誓或聲明內容的精神,包括重申公務員需要政治中立及廉潔奉公等。 有部門要求同事交回聲明的時限為2月18日或之前,如當局在限期前未能接獲公務員簽署聲明,並沒有合理解釋,政府會根據個案情況,展開終止聘用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