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職津及交津人士將獲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

政府表示,新一份預算案獲立法會通過後,合資格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的住戶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人士,將可獲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有關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有關的撥款條例草案通過後的一個月開始發放。 符合資格的住戶或人士,需要在「適用期」內,即是通過草案月份的第一天至草案通過當天,以及之前六個月已提交申請的人士。 新申請人或過往曾領取職津或交津,但尚未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者,須於草案通過當天或之前提交申請,才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 申請人如有查詢,可致電2558 3000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瀏覽職津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