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強積金中介人因違例遭暫時撤鎖註冊兩個月

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程序覆檢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覆檢委員會主席方正表示,在2015年11月至去年10月底的覆檢期內,有17宗有關強積金中介人操守的完結個案,部分被選作詳細覆核。他說,樂見積金局接受委員會提出的建議,相應改進內部程序。 17宗個案,主要關乎中介人容許當事人在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不當地執行客戶指示等。3宗有足夠證據證明違反強積金條例,積金局對其中一宗採取紀律行動,暫時撤銷該中介人的註冊2個月。 覆檢委員會詳加覆核的6宗個案中,認為積金局完成某些個案的時間與涉及的複雜程度、文件量等不相稱,個案處理時間由19至31個月不等。 委員會建議積金局考慮制訂進度監察制度,如果個案複雜,應考慮在較早期由高級人員處理,提高效率。 積金局回應說,有關個案屬於2012年強積金中介人法定規管實施後的早期個案,評估工作無先例可援,目前正逐步改進,未來亦不會再有重組,增聘個案主任後,人手已見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