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榮申保釋奔父喪 官指有潛逃風險拒批

周向榮欲申請保釋處理父親身後事被拒。

【星島日報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在一二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被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周向榮欲保釋處理父親身後事,惟法官張慧玲明言勢必判囚,加上於審訊時對其觀察,認為對方有潛逃風險,因此拒絕其申請,並將二人的判刑押後至下周一處理;至於同樣被控誤殺罪的女醫生麥允齡,因陪審團未能達一致裁決,故控方有意申請重審案件,法官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聽取陳詞,麥允齡續准保釋外出。 控方指現年六十三歲的周向榮畢業於港大醫學院,一九九五年創辦DR集團。周由資深大律師黃敏杰代表求情,指周現時患有心律不正,法庭在判刑時,應基於周是缺乏監督,而不應考慮他是否有指示不進行細菌測試。 辯方稱,周於推出CIK療程前已諮詢日本、廣州、台灣教授的意見,又親自查找醫學文獻,亦到訪廣州軍區總醫院接受培訓,惟張官立即質疑所謂培訓時間不足兩天,怎談得上是培訓,辯方回應指起碼有講課環節。 辯方稱APSC的負責人是陳冠忠,並派高層負責巡場,大狀又指,周信任安全系統,就連他的家人亦有接受療程,張官指若然陪審團信納此說法,便只是民事索償層面,而非裁定他有罪。周事後已停止CIK療程,且向受影響客人退款或兌換其他服務,張官指庭上只有證據顯示客人兌換其他服務,要求辯方提供退款證據。 辯方指周父上周四去世,雖然周並非獨子,但卻是家中唯一男丁,家人明天便需要認領先人遺體,按中國傳統應由男丁負責,故希望讓他保釋。控方反對申請,指假若日後先人出殯,懲教署會替周再作安排。張官明言必定判囚,現階段只是刑期長短問題,張官亦認為周有潛逃風險,故拒絕批出保釋。 代表次被告陳冠忠的大律師張錦熙求情稱,現年三十二歲的陳冠忠,於案發時二十七歲,是工作勤奮的年輕人。陳獲派負責CIK療程的工作,但公司政策表明同事間不能互相討論科學研究,因此他也以為不能跟同事討論CIK療程事宜,只對周向榮匯報,法官稱或許陳認為CIK項目是由他萌生出來,因此不告訴其他人。 辯方指陳在此事上並無得益,法官隨即質疑為何沒有,指他的薪金穩健遞升,且與牛津博士同酬,陳只要不斷取悅老闆,便可以不斷加薪,而事實上CIK療程推出巿場後,陳仍未準備妥當,又謂他們推出療程前,應先做足資料搜集及測試,制訂標準作業程序,確保一切安全才向客人推銷。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回應指,如律政司申請重審,死者家屬會尊重決定,亦希望在公平原則下公義得以彰顯,她又冀法庭量刑時考慮案件是近年最嚴重的醫學美容事故,以起阻嚇作用。消委會亦認為現時本港監管嚴重落後於其他地區,強調即使現行法例或不足夠,但作為負責任的營商者,必須以保障消費者的安全作為首要考慮,並呼籲各方應該將消費者的安全放在首位,放下歧見,盡快落實相關法例,提升對消費者的保障。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三七——二〇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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