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要明確定義碳稅為目的稅 收入定向用於碳減排

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財經》年會上表示,要高度重視碳排放的激勵機制,在這方面,國際上有不同的主張,主要在於究竟採用碳稅還是更多依靠碳排放市場。 周小川認為,財政能否將碳稅進行最優配置,把資金用於碳減排、發展新能源,創新碳吸收等環節,是並不容易的事情。他表示,必須明確把碳稅定義為目的稅,其收入必須用於特定的目的支出,即明確規定這個收入只能用於碳減排。而即便採用碳稅,碳稅的稅率也應該參照碳市場所形成的價格。 周小川表示,涉及到政策選擇和公共管理的問題,需要從多個角度對碳市場和碳稅進行比較。兩種方法也可以進行相結合。他還提出,除保基本的項目外,其它大量的在碳排放和減排之間的平衡最好還是依靠碳市場來解決。(ta/u)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