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00538)前 CFO 盜取公司約2600萬元判囚80個月

<匯港通訊> 味千(中國)(00538)前首席財務官(CFO)劉家豪,在7年間以可擦式原子筆擅改180張公司的支票,不當盜取公司約2600萬元,直至他向上司自白才揭發事件。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被判監6年8個月。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為註冊會計師,與妻子育有1子1女。案發時因工作壓力患有抑鬱症,解決方法為購買奢侈品以減壓,根據小欖精神科醫生診斷,他患有躁狂抑鬱症,但情況逐漸改善。被告自知患病並非犯案的藉口,亦知自己做錯事,不當挪用公款共2586萬元,自白後自願連本帶利息,向公司賠償約2904萬元,當中包括涉案核數費用及律師費用。

法官李運騰表示,案件涉及嚴重違反誠信,成功瞞天過海後變得更貪心及大膽,盜取金額逐年增加,但如果被告3年前沒有自白,或許能繼續掩人耳目,可見他自願承擔刑責的勇氣,給予刑期扣減。

案情指,味千(中國)在2007年於香港上市,被告獲委任為首席財務官,主責財務會計及合規監控,並向9名高層發放薪酬。被告一般會在填好支票抬頭及金額後,便拿給味千執行董事簽署,但被告自2013年起,要求對方簽署額外支票,聲稱為員工的強積金供款。被告在2018年主動向對方表示,自己以可擦式原子筆擅改公司支票,已盜取公司逾1000萬元,公司經調查後發現被盜款項逾2652萬元,被告在2018年底被革職。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