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搭飛機來港被拒 涉咬傷入境處女職員

涉及藐視法庭罪成被遣返内地的女子唐琳玲。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早前被裁定在庭內拍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的唐琳玲昨晚企圖闖關、被入境處基於以「入境目的有可疑」拒絕入境,直至今早按程序遣返,但唐琳玲突發難,咬傷一名女入境處職員、當時女職員未有即時察覺,直至缷除防護衣及手套等後、才發現右手手背被咬至紅損,即被送入醫院診治。警方指,今日接獲一名34歲女公職人員報案,暫未有人被捕。 在高等法院審理佔旺藐視法庭案期間,35歲內地女子唐琳玲用手機拍攝庭上情況,她早前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7日,並須支付逾19萬元訟費,但未有繳交罰款返回內地。 消息稱,唐琳玲昨日由北京乘搭飛機來港,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被入境處職員拒絕讓她通關。唐琳玲不滿被攔阻情緒激動,職員多返勸阻亦未能平復。 有人懷疑情緒失控,張口咬向一名入境處職員,混亂間入境處職員手背被咬傷留下「牙印紅損」。其他職員見狀立刻上前協助,終合力將疑犯制服。唐琳玲被關押在機場羈留室,並早今日早上遣返內地。而入境處按一般押解程序處理,處方人員當時已配戴手套。 警方指,北大嶼山醫院警崗今日接獲一名34歲女公職人員報案,指她於早上約7時15分,在香港機場被一名女子咬傷手背。案件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由機場警區刑事支援及情報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指,今日早上,一名被拒絕入境的內地旅客在機場管制站被遣返時採取不合作態度並作出反抗,本處職員其後成功將其制服及押送上機。一名職員於事後發現手部有傷痕,本處隨即安排該名職員送院檢查並就有關事件報警處理。該名職員經治理後已無大礙,無需留院。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925 更新時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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