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不服審訊無陪審團提上訴 今遭法院駁回 國安案明開審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涉案23歲男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等罪,該案已定於明日(23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而唐英傑之前就本案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律政司司長指示此案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的決定,有關上訴今早(22日)遭上訴庭駁回,即案件明日將維持不設陪審團的安排。

本案上訴人是唐英傑,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上訴人一方早前陳詞指,陪審團制度涉及上訴人是否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因此法庭應着重考慮上訴人的利益。上訴人堅持,法庭有權對律政司司長發出的證書、即指示其案件不設陪審團之決定作出審視。

唐英傑不服國安案件審訊無陪審團提上訴,今遭法院駁回。
唐英傑不服國安案件審訊無陪審團提上訴,今遭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