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判監9年 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判刑

<匯港通訊>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24歲的被告唐英傑,以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共判監9年。

唐英傑涉及的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法庭判處他入獄6年半,而他涉及的一項恐怖活動罪,判囚8年。兩項罪名的刑罰中,有2年半是分期執行,因此判入獄共9年。

唐英傑涉及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時」口號中英文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倒3名警員。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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