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警員作供指阻擋電單車時盾牌甩開

警員吳太盛作供時表示,當日他手持盾牌,看到涉案電單車駛近,想將它截停。(港台圖片)

首宗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唐英傑早前否認全部控罪。警員吳太盛作供時表示,當日他手持盾牌在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戒備,突然聽到電單車聲音,亦看到涉案電單車駛近,想將它截停,電單車之後到他前方,他阻擋時盾牌甩開。

辯方律師質疑他是故意擲出盾牌,他表示不同意。辯方又質疑,他當時並不是將手穿入盾牌軟帶,他手持盾牌的方式令他更易擲出盾牌。吳太盛說不同意,又指若有時間讓他準備,他會用最好的方法手持盾牌,但當時事出突然。

辯方問他會否接受一個可能性,就是電單車司機受盾牌影響而分心,法官打斷,質疑辯方請證人作假設。吳太盛又說,不同意事件是意外,他一早舉起盾示意及要求被告停車,但無被理會。

另外,受傷警員楊俊耀亦在庭上作供說,案發時他與隊員到現場,有一輛私家車在路中心行駛,亦看到一輛車尾插黑色旗幟的橙色電單車,電單車從私家車左邊車身上前,之後電單車加速撞向他們,他與另一名警務人員都被電單車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