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128GB記憶卡得31GB 網店違商說罰3000元

【on.cc東網專訊】一名網上商戶負責人被指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作售賣用途,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被判罰款3000港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網上商戶涉嫌出售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海關人員其後於網上交易平台進行試購行動,購買一款聲稱有128GB儲存容量的記憶卡,經調查及專家測試後,證實該款記憶卡只有約31GB的儲存容量,即貨品所聲稱儲存容量的24%。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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