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財困「爆煲」 欠債逾1.2億破產

商品交易所在一三年五月突然傳出財困,入不敷支,宣布「爆煲」。

【星島日報報道】張震遠於〇八年六月成立商品交易所,曾經紅得發紫,被視為香港商品界的明日之星,然而在一三年五月突然傳出財困,入不敷支,宣布「爆煲」,放棄由證監會批出的自動化交易服務(ATS)供應商資格。張震遠及商交所隨即被多名債主及前員工入稟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及勞資審裁處追債,估計總欠債額合共近一億元,商交所於一四年四月被高院頒令清盤,而張亦因欠債逾一億二千萬元,於一五年四月被頒令破產。 商交所「爆煲」後,張震遠「撲水」挽救不成,債主頻頻臨門,張和商交所持續被員工及債主入稟追討欠薪、貸款、租金等,債務纏身,其中包括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於一三年六月入稟高院追討七百萬元欠租及要求收樓、曾替商交所提供環球數據中心服務的Equinix於同年八月入稟高院追討逾七百八十萬元服務費,以及多名前員工到勞資審裁處追討約九百三十多萬元欠薪等,估計總欠債額合共近一億元。 商交所前資訊科技部技術總監Carter Andrew Charles Loftus成功在勞資審裁處追討商交所一百四十萬元欠薪,但商交所遲遲未還款,他遂入稟申請商交所清盤,獲三名商交所的債主兼債權人支持清盤呈請,商交所最終於一四年四月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 至於張個人負債纍纍,其名下全資擁有的海外註冊公司新效控股,在一三年八月已遭新利控股非執行董事兼股東梁志漢追債四千萬元,張為該借貸擔保人,但一直未有還債而被追債。梁於一四年二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頒令張破產,法庭指他一三年十月被裁定拖欠梁四千七百六十多萬元,張除償還其中三百萬元外,再沒償還其他款項,加上有債權人支持張破產,故他於一五年四月被頒令破產,破產令至今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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