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前助理總經理涉索賄收賄12萬 與2下屬同被起訴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今(30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向4名下屬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2萬港元,涉及4人為報館活動取得贊助費而獲支付的佣金。其中2名下屬涉嫌向該助理總經理提供賄款亦被起訴。3名被告已獲准保釋,下周一(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被告42歲胡桁誌,又名胡智衡,為《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49歲李國維為《商報》前銷售代表;43歲敖錦輝為《商報》銷售代表,被控共8項罪名,即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5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及9(2)(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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