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說》打奸商警示業界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海關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檢控裝修工程公司誤導性遺漏,由最初報價時的十七萬九千元,躍升至四倍半達七十九萬元費用,案件昨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成為首宗因裝修誤導成功定罪的個案。 案中事主海關督察與妻子共築愛巢,聘用室內設計公司裝修新居,雙方在洽談期間,屋主在自選項目中提出多項改動,但裝修公司卻沒有在報價單中提供改動後的費用供屋主夫婦參考,以讓對方決定是否接納。法庭認為裝修公司的報價方式含糊不清,故裁定裝修公司及東主均罪名成立。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及當中的八條附屬法例,目的是禁止在營商過程中,對提供的貨品作出虛假商品說明,以及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資料及錯誤陳述,以保障消費者。海關人員於接報後會進行突擊檢查,以確保商戶遵從有關法例,並會就懷疑違例的情況進行調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刑罰最高可判監五年,以及罰款五十萬元,此宗官司對業界有警示作用。 前 短評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