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團若不利國安將失免稅 港府指有責任釐清界線

【本報訊】稅務局修訂《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若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將不再認定為慈善團體,並會撤銷豁免繳稅資格。港府昨回應時指慈善團體一向不能進行違法行為及參與政治活動,往時有不清楚的地方,政府有責任讓所有團體及人士知道「乜做得、乜唔做得」,而日後會重新檢視其他部門的日常工作。

不同部門重新檢視工作

政府強調有責任加強維護國安工作,除要懲處危害國安的人,亦要防範和制止相關行為,慈善團體屬於《港區國安法》第9條的社會團體,當中列明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稅務局修訂稅務指南是將有關規定清晰化,相信不同部門重新檢視工作時,也會有相關的宣傳、指導和監督工作。

對於稅務局修訂指南,執業會計師林智遠昨於電台節目中指近年社會出現不少爭拗,導致有人用「放大鏡」審視慈善團體的申請,審計署再檢視稅務局的審批程序,令慈善機構要申請豁免繳稅的難度相應增加。他相信,若有關團體無從事政治活動,亦無進行不利國安的行為,申請不會特別困難,新修訂只是想釐清大眾期望。他又強調慈善團體一向不可以違反任何法例,亦不可以牽涉政治活動。

林續稱,以往平均每年有數十至百間慈善機構被取消免稅地位,部分原因涉及已停止活動、違反條款,如堅持向董事支薪等。稅務局亦會定期覆核不同個案,包括檢視機構的財務報表和活動等,若有疑問會向有關機構發信查詢,不符合條例就有機會被取消免稅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