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迅奇提「砧板」起樓 撐貨櫃碼頭上蓋建屋

嚴迅奇強調,政府考慮土地供應時,應優先考慮發展碼頭上蓋。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著名建築師嚴迅奇認為貨櫃碼頭上蓋建屋方案,於技術上大致可行,更進一步發表了他的概念設計。他接受訪問表示,當局應著手展開詳細研究,例如了解空氣污染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影響,及有沒有解決方案。嚴又強調,目前碼頭未能物盡其用,政府在考慮土地供應時,應先考慮發展碼頭上蓋,而將開發郊野公園或綠化地及康體設施等,列作最後選擇。 上周於一個相關研討會上,嚴迅奇表示他在團隊協助下,利用了兩、三周時間做「義工」,針對貨櫃碼頭上蓋建屋的方案,按提倡者周明權的構思,提出了一個概念設計,認為方案大致可行。當中他指如在六、七號碼頭的貨櫃場上加建「砧板」,再於上面興建作屏障用途的辦公室,約四萬個住宅單位及公園等設施,可以媲美兩個太古城的面積。 嚴迅奇日前再接受訪問,表示其實上述構思只是其中一個技術上可行的方案,相信集思廣益後,會有其他可行的建議,如建多層自動化貨倉集中存放貨櫃,騰出空間,又或如將市區的政府辦公大樓集中在上蓋用地,從而騰出市區空間等。因此他認為「白講無用」,始終應盡快展開研究,詳細研究如空氣污染及消防安全等仍存在的技術問題,是否有辦法解決,「我覺得最重要是可保證安全,如果保證到的話,我都可以搬入去住。」 土地小組將於本月底展開公眾諮詢,嚴表示碼頭上蓋方案與其他建議沒有牴觸,應可同時進行研究。他認為上蓋建屋方案的一個好處,就是需時或較短,「我不反對填海……不過進行環評、建造基建等都需要時間。」他認為相較起來,因碼頭附近已有公路及鐵路等基礎,故相信發展時間不會太久,「但真的要先經過研究,如是否有需要擴闊道路等。」 他又重申,目前貨櫃碼頭並非「物盡其用」,認為如研究後確認上蓋方案可行,就應該優先推行,「如郊野公園,真的未到最後關頭,都不要打它主意吧。」至於高爾夫球場,他就認為較多是開放程度的問題,指「如果我們希望有更多綠化地及康體設施,未來有更多人可以使用,都應放在最後才考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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