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車押懲教所 陳健民目光呆滯

陳健民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懲教所時,目光呆滯。

【星島日報報道】佔領行動兩名始作俑者戴耀廷和陳健民,以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與黃浩銘,昨分判即時入獄十六個月及八個月後,即由懲教人員扣上手銬,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懲教所,四人需先進行X光身體檢查,然後穿上監獄囚衣,獲發囚犯編號,以代替其姓名開始展開他們的牢獄生涯。四人似乎得知有大批攝影師在懲教所對開山頭等候拍攝,四人下車後均轉身望向對面山頭,其中邵家臻與黃浩銘與傳媒兩度揮手,黃浩銘則手握拳頭,至於戴耀廷則面露笑容,陳健民卻目光呆滯。 至於同樣被判囚十六個月、獲緩刑兩年的朱耀明,在等候載着戰友的囚車駛出時,一直眼泛淚光,神情哀傷,在旁的李永達拍肩安慰。囚車駛出一刻,朱牧師更強忍淚水,利用鐵馬站高,與戰友揮手。 根據懲教署的《在囚人士須知》在囚者每日須於早上六時半起牀,參與懲教署安排的活動,包括接受囚倉巡查、用膳、工作、康樂活動、運動和洗澡等,直到晚上約七時才可返回囚室或集體寢室。囚犯每月可獲安排探訪兩次,每次探訪限時三十分鐘,有需要可額外申請親屬探訪兩次。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律師等也可作公務探訪,時間最多可達三小時;政府認可的宗教人士亦可到監獄作宗教探訪。 監獄內設有工場供囚犯工作,他們每日最少工作六小時,或不多於十小時,完成工作後可獲支薪,用作獄內購買小食、香煙及日用品等。 至於囚犯膳食方面,因應不同飲食文化,院所會提供四類膳食供囚犯選擇,並由專業營養師設計餐單,食材及分量均符合營養標準,例如早餐會有肉、蛋、菜及飯,午餐有豆粥,晚餐有雞翼或魚等,消夜有牛奶及麵包。 另外,每名囚犯的家人可於探訪時,把規定數量及合乎規格的用品交予懲教署職員,例如原子筆、練習簿、報刊、書籍、內褲、潤膚露、洗髮水、紙巾等,但不能給予零食。有報道指,陳健民為了在獄中消磨時間,已收納了一箱書籍,叮囑妻子前往探望時,可以分批帶入獄中供他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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