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或須「回水」逾千萬

立法會工作人員將失去議員資格四人的名牌除下。

【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裁定社民連梁國雄、小麗民主教室劉小麗、香港眾志羅冠聰和專業議政姚松炎在有關宣誓的司法覆核案中敗訴,喪失議員資格。昨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根據《議事規則》四人過去的投票表決不會受影響,會給予四人兩周時間收拾個人物品,並在適當時間召開行政管理委員會特別會議,處理追討二人薪津的安排。若以立法會一名議員平均聘請十一名助理計算,事件令數十位議員助理的生計受到影響;四人亦最多要交還合共逾一千三百萬元的薪津。 梁國雄和劉小麗等四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昨日梁君彥表示,會去信給喪失議席的四名議員,給予兩周時間收拾個人物品,期間他們只可在立法會地下及其辦公室樓層出入。他指,若議員喪失議員資格,不能參加任何立法會會議,但根據《議事規則》,四人過去所有投票表決均不受影響,立法會並將按照法律,在二十一日內處理議席出缺的刊憲事宜。 兼任行管會主席,梁君彥指會在適當時候召開行管會特別會議,處理後續問題,而秘書處會計算四人的薪津,由於涉及公帑,要特別小心處理。他重申,後續如何處理要待行管會開會後決定。 曾為劉小麗及姚松炎監誓,梁被問到今次判決是否「摑他一巴」時,強調當時的判斷是根據法律顧問及外聘大狀作出,但「梁游」事件後需要釋法,令有些事改變。他指自己於法庭訴訟的角色中立,後續要待法律顧問研究詳細判決。 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琼亦表示,追討四人薪津的問題要依法辦事,行管會將開會討論,並參考議員意見,目前仍言之過早。但身兼行管會成員的專業議政莫乃光就表明,涉事四人一直履行議員工作,若以早前追討「梁游」的原則追討四人,恐怕並不合理。 四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後,隨時會被追討就任以來所獲得的薪津,包括用於聘請議員助理的開支。若以一名議員聘請十一名助理計算,事件令四十四位議員助理的生計受到影響。而目前議員可獲每月九點五萬元酬金、每年二百六十萬元辦事處營運津貼、二十萬元酬酢及交通津貼,和每屆二十六萬至三十七萬元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津貼,以九個月的任期計算,四人隨時會被追討每人約三百三十四萬元薪津,四人合共要交還逾一千三百萬元。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