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罪 辯方稱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曾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已被調任人事及訓練處的蔡展鵬,涉及於今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店,該處被揭發經營色情場所,3女1男於事後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項罪名,各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控方將傳召10名證人,辯方其中一名大律師向傳媒透露,屆時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被告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胡炳雄。各人分別被控於去年10月28日及今年3月19日期間,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等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