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三權分立說法 楊潤雄:最重要是返回基本法作解釋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一個電台節目,被問到昨日提及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與市民認知不一樣的說法,他說局方為高中通識教科書提及的專業諮詢服務,最重要是配合課程及內容要真實,三權分立在香港的政治體制當中需要返回《基本法》。他說,許多人對三權分立有不同解說,其中一個較多人講的說法,是三個權力要同等及互相制衡。他說在《基本法》中,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主導為基礎,因此不想簡單以三權分立當作事實陳述,最重要是返回《基本法》第2條及作解釋。 對於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及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都提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楊潤雄重申,要以《基本法》為準則,當局沒有否認香港有獨立的司法權,全國人大亦授權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有行政管理權及立法權,並且是以行政長官帶領的政治體制。《基本法》指明香港有3個權力,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不過大家理解3個權力的比重上,適宜以《基本法》討論,好過以「三權分立」這4個字,作為事實陳述。 另外,楊潤雄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被問到馬道立對三權分立的說法是否正確。他表示,要詳細看前文後理及三權分立的背後理念,他不會在此評論馬道立的說法。 楊潤雄強調現時是談論教科書的陳述,討論時要回歸事實,三權分立在國際社會上是一種政治體制模式,但要解釋,真正做到三權分立的社會究竟有多少個,教師需要清楚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