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警員舞棍片 江永祥:舉措唔理想 拒答片中警有否匯報警棍使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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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休班警員派發警棍,引起公眾關注,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周二表示,若有休班警員需要使用伸縮警棍,必定是有人違法:「休班同事唔會無啦啦攞個裝備出嚟玩。」周三晚即有片段在網上廣傳,一名穿警察制服的男子面向鏡頭揮舞警棍。江永祥在今天(周四)記者會上確認男子為一名駐守槍房的警員,但指影片攝於去年2月,與派發警棍予休班警的措施無關,現由相關警區跟進。

社會亦都關注警方使用警棍欠監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周二在記者會上稱,警員使用警棍有詳細紀錄。惟警方在今天記者會被問到近三個月來使用警棍的紀錄時,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說:「我哋係有數,即係暫時初步點算係睇到,我哋喺全香港幾多處有暴力衝突事件而我哋使用了警棍。」又指警員在這段時間的紀錄可以比較簡單,只包括在哪個地方、遇到甚麼襲擊而使用警棍。

警方昨日首度取消例行記者會,今日「復會」,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總警司謝振中在開場白表示,「無計劃短時間內將記者會取消。」

男警揮舞警棍片昨晚在網上廣傳,江永祥表示警方亦都關注該片,續指:「我必需要承認,這段片這個舉措其實係唔理想。」又重申警員不論當值或休班時使用裝備,都會認真處理、所有裝備只用於工作用途、需要有合理使用原因。有記者又問到,該警員舞棍後可有匯報使用紀錄,江永祥僅稱:「有關警區正跟進,包括涉事警員有否匯報」 ,又指現階段討論懲處言之過早,要先詳細調查。

另外,警方於周二例行記者會上確認,向休班警員派發警棍,但具體數量及行動細節則不會公開,強調警方在使用武力有清晰指引及訓練。社會關注警員使用警棍如何受監管,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今日指:「根據我哋的指引,每次我哋同事用了警棍或者使用武力之後,佢都要作出紀錄。簡單來說,佢哋用了就要根據程序喺自己記事冊度有所紀錄,然之後要向佢上司作出匯報,咁樣先可以達至監管的作用。」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於周二表示,紀錄不單純指警員揮了多少下棍,而是包括現場情況、警員按甚麼理據使用此程度的武力、時間、是否達到目的、達到目的後是否停止。警員應用武力後均要詳細記錄,使用前盡可能給予警告,亦要表露身分、須遵照《警察通例》,又稱警員使用武力亦要為自己承擔責任。

惟今日記者問到近三個月來的警棍使用紀錄,方志堅未能提供。他指,警員平日在街上巡邏時使用警棍,可以在事後即時紀錄、按程序上報,「但係問題就係話,這三個月來我哋這個行動去過唔同地方,歷時之久、暴力程度之高、同埋出現暴力場面之頻繁,確實為我哋帶來好多挑戰。」又指警員在個多小時的推進行動中,間斷地、多次地使用警棍,要逐次作出統計有困難。

方志堅又指,以2014年佔領運動為例,警員使用警棍以「宗數」作為紀錄。他解釋,在某地方使用警棍,視為「一宗」,另一地方使用警棍則視為另一宗,「舉例黃大仙,可能喺龍翔道有非法堵路的事件,我哋有同事需要使用警棍,但係可能與此同時,亦都有人暴力破壞同事宿舍,那可能係計算為另一宗事件。」他又表示知道大眾關注近三個月行動中使用警棍的數字,「我哋係有數,即係暫時初步點算係睇到,我哋喺全香港幾多處有暴力衝突事件而我哋使用了警棍。」並表示希望計算到準確數字才向公眾交代。

方志堅又解釋指:「(在推進行動裡面)我哋警員同事的紀錄可以係比較簡單的紀錄,佢喺邊個地方作出推進或者驅散行動、期間遇到乜嘢暴力襲擊,因此使用了警棍,就係最基本的紀錄。現場都有其他同事有攝錄機拍攝,所以都紀錄到同事受到咩武力襲擊,先至使用武力。」

眾新聞早於7月向警方查詢每次行動中各種武器的使用情況,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警棍等,但至今未有收到有關警棍使用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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