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無症狀感染者和輕症者可居家隔離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進一步優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發出通知,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 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採取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通知又提到,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減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