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指立法完善一國兩制 林鄭:展現中央決心

林鄭月娥指國安法立法完善一國兩制。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昨晚生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今次國家層面就國家安全立法,有兩方面體驗,展現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以及改善一國兩制的決心,並對香港政府的高度信任。 林鄭月娥表示,聽到不少批評破壞一國兩制,指不是事實,而是相反,藉立法完善一國兩制。她續指,擔任特首三年,一國兩制是獨特、劃時代構想,是實踐過程會出現新情況,若要行好一國兩制,有地方需完善,過去23年有地方未完善,包括未處理好一國和兩制的關係,應以一國為本為根,兩制才會發揮得好。 林鄭月娥續指,第二是未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過去23年仍未做到,第三是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文化民族,第四未推廣港人與政府的關係。 她稱,激進分子、反政府思維逐漸出現,去年六月出現的暴力就是這些一觸即發的現象。她稱,今次立法展現中央決心,首先要要停止上一年亂局,其次是保護絕大多數守法市民,有市民不敢發表意見,擔心被「私了」,第三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改善過往未完善地方。 林鄭月娥指,今次法律是處理國家安全,關乎14億人民福祉,涉及國際間錯綜複雜形勢,執行法律機關仍屬香港特區,除了少數特定情形外,包括四類罪行外,偵查、檢控、審理都由香港機構負責,並會接本地適用法律處理。她稱,因中央對香港高度信任,故今次要將國安法處理好。 對於國安法列明3種情形下,經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政府批准,由駐港國安公署對行使管轄權,林鄭月娥指是制度保障,因為涉及嚴重的國安問題,要做到萬無一失才保留這方案,但她相信情況機會是非常低。例如涉及外國一些機構和組織深度介入等複雜情況,靠特區的力量是難以查清和辦理。保安局長李家超舉例,假設内部被高度滲透,導致對辦案人士也失去信心,就屬於港府無能力處理,當然相信情況是萬中無一。 經費由財政司司長由一般收入帳目付出,中央國家安全顧問會列席國安委會議,中央亦會保留管豁權。 建立時間1425 更新時間1559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