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航局與港澳民航當局簽訂《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

<匯港通訊> 國家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和澳門民航局今日在深圳簽訂《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以便利內地、香港及澳門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

為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機遇,促進三地人員流動和擴大專業資格互認,協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國家民航局與港澳兩地民航當局進一步合作,透過《合作安排》互認三地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以便利他們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

上述的合作安排對三地共用培訓資源、減省重複審核和方便人員流動起了積極作用,亦標誌着國家與港澳兩地局方在飛機維修管理方面長期及全面合作的另一里程碑,有助持續推動內地、港澳地區的航空業發展。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