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培育社會主義 張達明指應分割條文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國歌法》與《國旗及國徽條例》不同。

星島日報報道】《國歌法》獲得全國人大通過,預料香港將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經由本地立法處理。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國歌法》與《國旗及國徽條例》不同,因為內地法例中第一條表明,《國歌法》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但香港不是實施社會主義,應要小心選取條文。 張表示,要審視《國歌法》有哪些條文,是因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制定,再視乎是否能夠分割,否則不應將條文在本地立法。 他又談及有關議員宣誓案,表示梁頌恆及游蕙禎案,對梁國雄等四人的案件直接影響不大,未必需要討論不干預原則,他認為梁國雄等四名議員是否「拒絕及忽略宣誓」,經已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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