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廖長江指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 陳淑莊憂市民誤墮法網

廖長江(左)。資料圖片;陳淑莊(右)。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今日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約下午1時半,會議進入恢復二讀辯論程序,3名泛民議員在約個半小時內,先後提出休會待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兩度暫停會議來處理,稱今日不會再接受休會動議。至下午3時,會議繼續。建制派班長廖長江首先發言,指尊重國歌是市民應有之義。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國歌法提出的侮辱意圖很抽象,條文包含大量意識形態,偏離普通法模式,憂令市民無法預測何時會誤墮法網。 廖長江表示,國歌是憲法確立的國家象徵及標誌,強調特區有憲制責任立法,但有人將《國歌條例草案》扭曲成限制言論自由、意圖洗腦的惡法,令市民造成恐懼。他又說,「恐懼最容易被利用」,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教育。 他又強調,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大家應理性審議法案,不應該泛政治化或「逢中必反」,指組織「三罷」圖阻止會議屬不應該。 陳淑莊則表示,國歌法充斥大量的意識形態,偏離普通法模式,跟香港一直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有不同,認為市民提出擔心也是合理。她又指,市民驚中央會「搬龍門」或逐漸收窄紅線,令人難以預測何時誤墮法網。 公民黨郭家麒則指,尊重國歌應該是發自內心,不應該以「治亂世用重典」的方式,否則只會惡性循環。建制派的謝偉銓亦表示支持國歌法,指國歌是國家莊嚴的象徵,西方的民主國家亦有立法保護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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