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港大校委會案 馮敬恩刑恐罪名不成立 擾亂秩序罪成

馮敬恩。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年初李國章獲前特首梁振英委任為港大校委會主席,引發港大學生趁校務委員會開會時,圍堵沙宣道會場抗議。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控恐嚇李國章及刑事毀壞等四罪,案件今將於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馮敬恩一項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罪成。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09:16 更新時間: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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