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港大校委會案 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大校委會去年開會期間被學生包圍,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他早前亦已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同期執行。 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早前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成立,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日再在庭上呈上多封求情信,李柱銘說,馮敬恩的感化報告非常正面,他勇於服務社會、認真求學、努力勤奮,與家人關係好,家人亦非常支持他。 李柱銘又說,馮敬恩最愛香港大學,但承認事件傷害了大學,馮敬恩對當日造成混亂感到悔疚,向當日校委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