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肩頸背痛納入職業病範圍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不少打工仔因工時長及工作性質影響,引發肩頸背痛,卻未被確認屬職業病無法獲病假及賠償。有安老院員工十多年來重複扶抱無自理能力的院友,致肩頸手部「五癆七傷」,往勞工處職業診所求醫時遭冷待。有團體批評勞工處診所處理個案涉馬虎,促檢討放寬職業病範圍。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指,勞工處有兩間職業健康診所位於觀塘及上水,但工會不時收到勞工反映求診排期長。法例認可職業病有五十二種,勞工常現的背、肩頸、腰痛,全都不獲納入職業病,僅前臂腱鞘炎除外,但須單一原因致病才會認可。 四十多歲的陳先生為安老院護理員,工作十五年,每天扶抱中風、自理能力較低的臥男院友,由上移至輪椅及往洗澡等,粗重工作致肩、頸、背、手臂至手指受傷,前年痛至不能再做扶抱工作,他多次求診公立及私家醫生,轉介至勞工處職業健康診所,更花數萬元做磁力共振、照X光、針灸等,發現肩頸部有血管被壓。 他稱,去年九月向勞工處診所求醫,該醫生只研究由他帶來的X光片報告,輕按其肩膊後更說:「你一直看公立醫院痛症科已好好,呢度幫唔到你」,又質疑他並非很痛,圖盡快打發他走。他說只獲私家醫生診斷前臂腱鞘炎,不可申請賠償。 勞委會另一程序幹事丘梓蕙指,現行僅五十二種職業病已過時,大部分與建造業、製造業、農業相關,如鸚鵡熱、石棉沉病等,但很多服務業如陪月員、家務助理、安老業員工,因長期重複一動作引發的肩頸痛、手臂痛等,都未被納職業病,促勞工處盡快檢討法例,並檢視勞工處醫生工作態度,求認真對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