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貨櫃屋作過渡房屋 陳松青指需要新政策配合

對於團體研究以貨櫃屋作過渡性的房屋,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表示,政府的短期租約用地大部分不是住宅用途,現時的確無安排,讓機構在短期租約用地申請作過渡性的房屋,因此需要一個新政策,兩名局長也表示對構思持開放態度,如有新政策,地政總署會積極配合。 陳松青與傳媒茶敍時說,現時短租用地不少是臨時停車場、貨場,是否可動用部分土地資源作其他用途,署方從管理角度,持開放態度。 至於一些私人非住宅地,是否容許申請作過渡性房屋,陳松青表示,要視乎地契,但強調亦要看是否有新政策,正如活化工廈政策下,亦容許透過豁免書,讓工廈作非工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