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指若離婚夫婦共同撫養子女應有支援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說,政府月底會就兒童管養權和探視權推出白紙草案,諮詢公眾四個月,預料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有信心在今屆政府餘下任期內通過。他指,本港父母離婚後,以「撫養權」管養小朋友理念落後,不合時宜,認為管養小朋友是雙方共同責任,認為應以小朋友最大利益為依歸,他指部分父母不希望離婚後見到對方,所以在草擬細節上有爭議。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說,在法例上考慮共同撫養子女的問題是好事,但夫婦離婚後要共同照顧子女可能有困難,執行上政府應要有配套措施,例如提供心理支援及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