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明日起接受申請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明日起接受申請,為期3年,至2023年5月5日止,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總數上限為150公頃。政府委任10人組成顧問小組,就計劃及申請提供意見,顧問小組主席為黃友嘉。 先導計劃下,發展商須整合業權,將其擁有的土地以平整土地形式交予政府,該土地可帶來最少7成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發展,每個項目須提供不少於50000平方米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及最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 為確保計劃下的新增房屋能早日落成,發展商或土地擁有人亦須提供所需基建及社區設施,相關費用經政府審核後,會從以十足市價評估的地價中扣減。 計劃分三個階段落實,土地共享辦事處為發展商提供諮詢,審批申請。顧問小組將向政府提供意見,獲批的申請會進行法定程序以及土地行政程序,所涉及的既定公眾參與渠道,將繼續適用。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預期在改劃後18個月內,完成土地契約修訂程序,除非另獲延長。目標是在接獲申請起計4至6年半內把農地轉為熟地,以供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