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達共識 高鐵劃內地管轄區

林鄭月娥日前參觀高鐵列車。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與內地商討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將於月底公布。據悉,港府已經同意,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管轄專區,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交由內地管轄,全面行使內地司法管轄權。有關專區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內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高鐵月台及車廂;但香港境內的高鐵沿線路軌則仍然是香港法律管轄。有關安排將透過本地立法及人大常委會立法實施a。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認為,若不採用「一地兩檢」,高鐵或需兩倍時間到達廣州,完全失去高鐵效益。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預計高鐵的通車日子會在明年第三季,而「一地兩檢」方案很快會公布。據悉,港府與內地商討「一地兩檢」,曾經討論過不同模式,包括內地執法部門在高鐵總站內僅執行出入境、海關、檢疫三項法律的「有限度執法」模式。但經過多番商討,雙方終於達成共識,決定採用深圳灣模式的「倒轉版」,即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管轄專區,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交由內地管轄,全面行使內地司法管轄權。有關專區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內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高鐵月台及車廂;但香港境內的高鐵沿線路軌則仍然是香港法律管轄範圍。 據了解,有關安排將會由「雙邊立法」實施,即由本港立法會及人大常委會分別進行立法。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本地立法可能好簡單,只列出內地管轄專區的範圍,並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不過,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香港司法管轄權是一個完整不可分拆的概念,而且適用於整個香港的版圖,他指香港一個部分被分割出來受制內地法律司法管轄權,這概念並不附合《基本法》,亦未見到《基本法》內可容許這種做法。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不認為方案違反《基本法》,又相信方案會以深圳灣口岸為藍本,兩地政府會簽署有關條約。 有法律界人士建議,要解決這個法律問題,最簡單的做法,是由人大常委會重劃香港特區的邊界,將高鐵站內的內地管轄專區劃出香港特區的邊界之外,即不用實施香港法律。 全國政協常委、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當年他以司長身分,與時任港澳辦主任在協調小組會議討論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時,曾研究參考深圳灣口岸做法,由人大常委會立法劃出深圳灣區域,讓本港執法人員在深圳灣屬於香港的區域執法,原意希望高鐵「一地兩檢」能「倒模」深圳灣模式,認為這是「最公平的開局」。他指,一〇年提交立法會撥款時未提及採用深圳灣模式,是因為不想將「半生熟」方案提交立法會討論。 唐英年認為,處理「一地兩檢」是新一屆特區政府一大考驗,相信林鄭月娥的策略,是先讓市民了解「一地兩檢」與高鐵是不可分割,推銷高鐵的方便效益,因為「香港人好喜歡方便」,做好軟銷後才講解清楚其中的法律爭議。他又以香港坐高鐵到廣州為例,若不停站需時約四十八分鐘,但若在羅湖停站做「兩地兩檢」,或需兩倍時間到達廣州,完全失去高鐵效益,直言「如果兩地兩檢,不如唔好做高鐵」。他認為香港人思考能力強,籲市民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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