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之友倡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應納入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內

<匯港通訊> 證監會就基金經理管理及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展開諮詢,建議基金經理在投資及風險管理流程中,考慮氣候相關風險,並作出適當披露。香港地球之友對證監會相關建議表示支持,樂見本港監管機構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相信建議有助打擊「漂綠」行為。

香港地球之友建議,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應納入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內,例如證監會、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應積極引進具備 ESG 風險、可持續發展及氣候風險專業知識人士把關。相信增加專才,提升 ESG 競爭力,將會是香港力爭為亞洲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的關鍵一步。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