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市民認為收費合理惟步伐落後兩岸 倡做好回收配套

市民歡迎垃圾徵費但認為政府要做好回收分類配套。
市民歡迎垃圾徵費但認為政府要做好回收分類配套。

【星島日報報道】垃圾收費的構思早在2005年環保署公布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提出,立法會今日終於三讀通過垃圾徵費草案。有市民支持立法,認為每月大約支付30至50元的價錢合理。

有市民就認為,徵費只是治標不治本,有些垃圾無可避免的始終要丟,政府要改善回收配套更加鼓勵市民回收,例如現時三色塑膠桶只回收塑膠樽,但其他塑膠廢物例如發泡膠、膠餐具,就要前往各區的回收點集中處理,並不夠方便。

有市民指,台灣以至內地部分城市已經實行垃圾徵費以至垃圾分類,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現在才開始準備收費,已經太落後。

有環保團體批評,垃圾徵費的過渡期太長,實施日期仍是未知之數。政府早前表示會設立12至18個月的準備期,但現時提到以18個月為基礎,擔心實施徵費時間會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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