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上殺女友案 被告因住公屋感自卑沒安全感

【on.cc東網專訊】年輕土木工程師涉於城巴上以廚房刀連刺33刀殺女友案,今(27日)於高院續審。庭上讀出多份控辯雙方的精神及心理專家的報告,辯方專家指被告案發時有嚴重的抑鬱症,因判斷力受影響而犯案,但控方專家則認為被告沒有精神問題,只是有強迫症及邊緣人格障礙,而且案發前數年他召妓後告訴友人擔心患性病竟遭對方騙財,之後曾出現自殺傾向。

現年25歲被告吳欣鍵被控於2017年9月16日,在柴灣謀殺當時20歲的李倩姮。

根據被告向專家透露,他與家人關係疏離,連同死者、他曾經歷4段情,初戀是內地人但因家人反對而分手,其後3人均是香港女孩。他試過在分手時萌生自殺念頭。

被告又透露,一次他告訴友人往召妓後擔心染性病及愛滋病,給對方騙了數萬元稱去買藥,更因此給對方要挾,最終要報警求助,更因出現自殺念頭需向精神科醫生求醫。

被告稱此後很擔心會染上性病,即使跟女友到酒店亦會擔心,他會強迫自己不斷洗手,與家人吃飯亦要分開餐具,且不時去驗血。

被告坦言經常擔心女友會移情別戀,他不諱言很喜歡死者李倩姮,但有感對方住私樓自己住公屋會給嫌棄,因自卑產生不信任,拍拖後不久便感到沒安全感,故會不斷追蹤她要她報告位置。雖然案發前他們因迎新營及性愛片段等事情吵架,死者亦曾提出分手,但雙方關係一直拖拖拉拉。

被告又向專家表示,案發當日他只記得乘的士到死者家且曾到過家品店,之後的事便沒有記憶。當他看過巴士的閉路電視片段後,他直言感到震驚,聲言場面「好兇殘好血腥」,但就沒法解釋自己當時的行為。

被告估計,自己買刀是要對死者以死相脅:「如果Annie(死者)要分手,驚佢唔要我」。他又表示已記不起當時跟死者在巴士上談甚麼。

精神科醫生黃以謙分析指,被告當時並無精神問題或抑鬱症,只是一直受到強迫症及邊緣人格障礙困擾,有時無法控制自己,但該些並非精神障礙,不會影響被告的思維或判斷力等,只是有時會感到憤怒、焦慮及沮喪。

不過辯方的專家則持相反意見,認為被告當時有嚴重的抑鬱症,且影響到其判斷力。其中精神科醫生何美怡曾接見被告及其家人,且曾與被告任職教師的前女友通電話並作出分析。

何醫生指被告拍拖後很緊張女友會出軌,甚至會上網找女友的性愛片段;教師前女友亦說被告要清楚知道她曾與誰交往,甚至要她交出學生名單,又多次以死相逼要她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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