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車禍 車長連日工作13小時

城巴車禍其中一名死者謝鳳英,其家屬昨午召開記者會,稱稍後會與律師商討,向城巴追討合理賠償。(張永康攝)

【經濟日報專訊】釀成3死30人傷的深水埗城巴車禍,城巴昨披露,涉事車長事發前連續數天工作13小時,有工會更指有車長曾連續5日工作14小時,惟仍符合運輸署指引。 有車禍死者家屬批評,容許車長長時間駕車是非人性化安排,儼如計時炸彈。 營運總監道歉 發放慰問金 城巴營運總監鍾澤文昨早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涉事車長主動要求加班,加班至工作13小時非普遍,大部分車長平均工作10小時,駕駛時間約8小時。鍾澤文其後約見車禍死者謝鳳英的家屬,並親自道歉。 按運輸署指引,車長每日工作時間上限為14小時,駕駛時間為11小時。本報向新巴城巴公司查詢涉事車長連續多少天上班13小時,以及每日實際駕駛時間為多少,但城巴發言人未正面回應,只表示意外中的車長雖常提早返工加班,仍符合運輸署指引。 謝鳳英家屬昨午在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謝的姨甥周先生表示,城巴慰問他們並即時發放一筆過慰問金及墊支部分保險費用,但不方便透露金額及更多詳情,稍後會與律師商討,向城巴追討合理賠償。周指出,事發後死傷者家屬幾經波折才聯絡上城巴管理層,對方於車禍翌日才接觸家屬,認為城巴初期態度涼薄,會面後終感到對方有誠意,但對方只表達不好意思及很抱歉,他要求對方公開道歉:「起碼要講對不起。」 周說,家人向城巴管理層提出多項質疑,包括公司是否長期人手不足、車長工時過長,對方表示會與運輸署研究。他又指:「14小時工作等於只有10小時休息,不是人性化安排,儼如計時炸彈。」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城巴分會副主任龔瑞棠昨在電台節目指,曾聽聞有車長連續5天、每天工作近14小時,易致疲勞駕駛。現時車長平均每日上班10小時,若不加班,月薪約1.2萬元,連同津貼,月入約1.4萬至1.5萬元,而加班時薪約70元。 張建宗促運署 檢討指引 張建宗指,運輸署每年透過外判公司作調查,了解巴士公司營運,他要求運輸署「着緊」一點,檢討工作指引,研究司機工時能否適度調整。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稱,若司機需連續工作十多個小時,非理想做法,重申運輸署會就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進行檢討,但不希望就檢討時間及最終結果劃死綫。 昨午3時許,多名警員及政府化驗師重返深水埗長沙灣道奪命車禍現場,化驗師量度交通指示包括箭嘴標誌、白綫等,並拍下一間食肆的閉路電視位置,確定拍攝方向能清楚錄得事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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